1.采购条件
本采购项目****************年-****年普洱市融媒体中心服务项目(项目编号:*************)已由************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,采购人为************,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,项目出资比例为***%。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,现进行单*来源采购。
2.项目概况
2.1项目内容:
2.1.1新媒体矩阵宣传
2.1.1.1景迈山***客户端宣传。根据************年度宣传重点,分类、分栏以图文或小视频方式进行刊发。全年刊发普洱烟草资讯宣传报道不少于***篇、新闻图片不少于**幅。
2.1.1.2新媒体创意短视频。根据************年度宣传重点,策划拍摄制作各类创意性情景纪实类短视频(2分钟以内),并在普洱融媒视频号、抖音号推送,全年共计制作播出不少于**个,每月制作播出不少于1个。
2.1.1.3汇报篇视频。根据************需求,派出精干技术人员全力协助策划拍摄制作3-5分钟汇报篇视频,全年不少于5个。
2.1.2广播宣传
2.1.2.1根据************工作需求,普洱市融媒体中心配合录制1组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或展示普洱烟草形象的宣传音频。在****.1综合广播播出,时长**秒/条,每天播出6次。全年共计播出****次。
2.1.3电视宣传
2.1.3.1栏目宣传。由普洱广播电视台《普洱经济资讯》栏目安排摄制组对栏目宣传进行策划,以主持人为第*视角,采用现代时尚、轻松活泼的表现形式,拍摄走进“普洱烟草”专栏节目,宣传普洱烟草企业文化、企业管理、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内容,在《普洱经济资讯》栏目中播出,并同步推送至微信公众号“普洱融媒”推广。全年共计制作播出2期,每期时长5分钟。
2.1.3.2宣传报道(央媒宣传)。根据************全年工作重点,紧扣推动烟叶高质量发展、助力乡村振兴等题材,由普洱市融媒体中心派出资深采访团队,以系列报道、人物侧记、新媒体图文、短视频、现场采访等方式在《普洱新闻》及中心各平台推送,并同步向央级媒体平台推送。对普洱市烟草公司通讯员拟投央媒的稿件进行审核,并提出修改意见,全年向人民网、新华网等央级媒体成功推送普洱市公司通讯员稿件不少于**篇(统计数量以被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和东方烟草报转载为准)。
2.1.4活动策划组织
2.1.4.1围绕关键生产技术推广、助力烟农多元增收、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,组织策划开展手机直播宣传。活动当天开展手机视频直播,活动当天的短视频、图文宣传、新闻报道推送普洱市各平台刊发,同步向央级媒体平台推送。
2.1.5协助做好宣传队*建设
2.1.5.1充分发挥融媒体中心宣传技术优势,根据************工作需要,协助开展宣传队*培训,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期培训,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闻采写、摄影、短视频制作、舆情处置等。
2.1.6报纸宣传
2.1.6.1全方位、立体化开展普洱烟草先进农业生产技术推广、烟农培训、推进乡村振兴、助农多元增收、“两烟”市场维护、抓党建促发展等方面宣传,并根据工作需要派记者现场报道或采写服务,宣传过程中拍摄的图片、视频资料无偿提供普洱市烟草公司使用,并同步向央级媒体平台推送。报纸宣传全年不少于**个整版。其中4个整版为深度报道版,每季度派记者采写1次。相关资讯在“景迈山”新闻客户端等融媒体平台同步报道,每月不少于4篇。
2.1.7其他
2.1.7.1根据************工作需要,安排记者协助做好普洱市烟草公司承办或协办会议、省局领导来普洱调研等宣传报道工作。
2.2服务期限:本项目服务期为*年(****年-****年),合同*签*年,服务*年*评价,评价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;在服务期限内,如遇法律法规修改或采购人所属行业政策调整不能再使用“*招*年”采购模式,以及因服务内容、合同**等变动较大或采购人另有需要的,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。
2.3服务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。
2.4服务质量要求
2.4.1供应商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采购人联络员对接本项目宣传服务事宜,如若更换联络员必须提前告知采购人沟通,双方同意方可实行。
2.4.2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相关宣传服务时,应依法依规进行,不得损害采购人利益,不得对采购人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。
2.4.3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相关素材负有保密义务,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,不得用于本项目外,也不得提供给第*方或向第*方获利。
2.4.4按照项目内容要求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完成宣传服务工作。
2.5项目预算:**.***元/年,*年(****年-****年)费用预算**.***元。
2.6含税最高限价:**.***元/年,最高限价包括但不限于采写、编排、策划、拍摄、录制视频、培训、税费、人工费、平台费、宣传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风险、责任等各项费用。
3.供应商资格要求
3.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、其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,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;
3.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提供承诺书;
3.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,提供承诺书;
3.4供应商在劳动保护、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,提供承诺书;
3.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,提供承诺书;
3.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*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提供声明书);
3.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,无行贿犯罪记录、无国家、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,由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、中国政府采购网、信用中国网站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*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后递交谈判小组进行评审,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;
3.8在谈判截止时间前,供应商、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,未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,提供承诺书;
3.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。
注: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,不得参加报价,否则相关报价无效;
②单位负责人为同*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报价,否则相关报价无效。
4.单*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
普洱市融媒体中心是普洱市委批准在纸媒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客户端履行党的新闻舆论工作、做好新闻宣传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、构建市级融媒体传播服务体系、建设融媒体矩阵、推动数字化、移动化传播的唯*宣传平台。根据云烟办〔****〕***号第***条“只能从唯*供应商处采购的,采用单*来源采购”的规定,经本单位采购决策机构批准,采用单*来源采购。
5.邀请供应商单位名称和单位地址
单位名称:普洱市融媒体中心;
单位地址: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**号。
6.公示发布的时间和媒介
本次单*来源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为: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外网、************内网,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示及公示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,公示时间:****年**月**日至****年**月6日。
7.联系方式
采购人:************
地址:普洱市思茅区人民西路**号
联系人:**、刘工
联系客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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