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璧县非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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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项目名称 |
灵璧县非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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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项目编号 |
**-*********** |
招标方式 |
公开招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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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人 |
名称 |
**********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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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平山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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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及电话 |
*** ********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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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代理机构 |
名称 |
安徽**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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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宿州市元*新天地**栋**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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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及电话 |
** ********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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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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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序 |
第*中标候选人 |
第*中标候选人 |
第*中标候选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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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 |
************** |
************** |
**************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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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***号 |
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工业园工投立恒工业广场B-7栋1-4层 |
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*期(南区D座6/7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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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、能力 |
详见附件 |
详见附件 |
详见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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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报价(费率%/元) |
1.***%(约*******元) |
1.***%(约*******元) |
1.***%(约*******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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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期(日历天) |
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,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|
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,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|
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,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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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标准 |
合格 |
合格 |
合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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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|
详见附件 |
详见附件 |
详见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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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总负责人 |
*** |
阮宝 |
郑光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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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书名称 |
注册监理工程师 |
注册监理工程师 |
注册监理工程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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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*** |
******** |
*****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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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评估得分 |
**.**分 |
**.**分 |
**.**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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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|
见评标情况*览表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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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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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时间 |
****年9月**日至****年9月**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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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代理费 |
*****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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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|
1、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,并在工作时间内(上午8:**-**:**,下午2:**-5:**)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,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。 2、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,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,网址****://******.****.***.**:****/********/***********;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,点击“异议”菜单提交异议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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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议注意事项 |
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: (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 (2)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 (3)被异议人名称; (4)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 (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 (6)提起异议的日期。 (7)异议人为法人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;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,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。 (8)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 有下列情形之*的,不予受理: (1)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; (2)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,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; (3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 (4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 (5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 (6)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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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|
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》(宿公管委[****]2号)等文件,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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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受理单位 |
********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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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地址 |
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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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/联系电话 |
*** ****-****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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